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见附件),现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好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初步定于3月31日,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申报截止时间会视疫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申报组织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附件: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x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x
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x
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