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洁琳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195


 

校内各单位: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课题指南》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本年度设立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二)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六)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七)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八、工作安排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电子版:科研干事在腾讯文档中以“5.9全国教育规划办课题申报”为名,建立文件夹,并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上传。

2.纸质版: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3份以及申报数据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二)报送材料时间。学校科研处接收纸质材料时间截止至20235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冯卫国老师;地址:南校区科研处918办公室。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3年56

 

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docx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