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60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和专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申报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申报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申报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教育部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收回相应经费。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请各学院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认真组织申报。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课题申请初审表》(附件5)签字盖章,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三、申报方式
1.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校内申报超过10项,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初评,择优录取并确定申报名单。各单位、教师目前先提交电子版,待校内初审申报名单确定后再通知入围教师提交纸质材料。
2.请科研干事在腾讯文档中以“061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为名建立文件夹,并以申报教师为名建立二级文件夹,将《课题申报评审书》(含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冯卫国027-81800010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