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组织2021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各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将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度校级课题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31日至6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评审结果见附件。
监督电话:027-81806010
电子邮箱:252183390@qq.com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1年5月31日